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趙建強) 本港首隻人民幣新股——匯賢產業信託(87001)昨日起接受散戶認購,但其主要資產之一東方廣場僅有38年使用權,亦受關注會否對長遠盈利構成風險。事實上,內地產權屆滿後如何處理,在社會上仍存爭議,內地至今亦未有明確的處理方案。
京東方廣場尚餘38年使用權
據匯賢招股書,主要資產北京東方廣場的土地使用權50年,即由1999年1月25日至2049年1月24日,至今尚餘38年。匯賢房託管理主席甘慶林指出,於招股書中已列明,估值是以來自東方廣場的收益於38年後等於零來計算。至於到期時會否延長,要視乎屆時監管規定。
根據中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期滿後會否延長按法規辦理
條例顯示,內地住宅物業在土地使用權屆滿後可獲自動續期,但非住宅物業卻沒有明確肯定,僅指會「依照法律規定辦理」。美聯中國全國研究中心主管徐楓指,早前上海賣地,條款中有關於物業到期後,「出讓人無償收回」的字眼,引起社會關注,相信未來會引起很多問題。不過,她亦指出,一般地方政府於物業業權到期後,若有意收地,亦會按照常規手續進行賠償。
此外,亦有言論指出,內地僅表示住宅用地可「自動續期」,但並非「無償」續期,是否需要如本港般繳交地租或補地價亦是未知之數。
回看香港,由於97回歸問題,回歸前政府批地業權均至97年屆滿,為解決出現大量巨額補地價問題,政府自動將所有業權延至2047年。測量師學會規劃及發展組主席陳旭明指,理論上至2047年,政府可以收回所有此類土地,但他相信政府會沿用目前做法,即在差餉中繳交一定比率的租金,以獲得土地繼續使用權。其他批地業權屆滿後,他亦相信會採同類做法,但陳旭明承認,港府至今亦未公布確實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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