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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成員李耀基昨出庭應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支聯會常委李耀基涉去年「六四」前夕,未有申請娛樂牌照便於銅鑼灣時代廣場外擺放民主女神像和浮雕,違反《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案件昨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李耀基被裁定無牌使用公眾娛樂場所傳票罪表證成立,案件押後至5月25日陳詞。
時代廣場早已拒申辦展覽
時代廣場推廣及廣告經理馬惟樂表示,商場作為業權擁有人和管理人,一向政治中立,從未舉辦任何政治活動,加上該時段已有2個活動進行,故一早已發信拒絕支聯會申辦展覽的申請。
督察3次警告 被告懶理
答辯人李耀基(24歲)的代表大律師李祖貽表示,涉案《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中「使用」一詞定義太廣,市民或遊客在公眾地方休息也有被檢控的可能性,故認為有關法例違憲。李耀基在審訊途中申請離開法庭,裁判官雖無阻止,但卻質疑他是否尊重審訊,李終決定留在法庭。
控方開案陳詞指,支聯會秘書處去年5月17日通知時代廣場,擬於同月28日至6月4日,在時代廣場對開空地豎立一個6.4米高的民主女神雕像和一個20呎長的浮雕。食環署高級衛生督察梁科文在5月29日,見到被告等支聯會成員從貨櫃車卸下重200公斤和450公斤的民主女神像和浮雕,再搬過對面馬路的時代廣場,其間很多途人圍觀,聲稱是負責人的被告沒有理會梁督察的3次警告,終由二級衛生督察黃耿輝作出檢控,被告聲稱豎立2件雕塑以紀念六四,是給香港市民欣賞的權利。被告被檢控後,仍繼續裝嶔浮雕的配件,展覽活動持續多於1小時,其間並無任何安全措施,直至警方中午檢走2件雕塑。
梁督察作供稱,已說明活動需申領臨時娛樂場所牌照,但李說:「喂,呢個唔係娛樂活動,無論如何今日都會繼續!」根據食環署錄影片段,被告在警誡下表示,食環署在六四前夕執法,是政治打壓支聯會。梁在盤問時指,案發前一日已接獲上司指示,翌日需就本案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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