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非法摩托車運營者圍在廣州客運站門口。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東省法制辦日前在其官網掛出《廣東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在5月30日前徵求意見。與原條例相比,該徵求意見稿規定,將禁止使用摩托車經營旅客運輸範圍由「大城市市區」擴展到「廣東全省」。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使用拖拉機、貨運車輛、摩托車、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從事旅客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00元—2,000元人民幣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