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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婦吳阿香訛稱與亡夫同住騙房署,獲判緩刑。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居於華富h的7旬老婦,難捨40載鄰舍情,20年來向房委會訛稱自己一直與已逝世的亡夫同住,她早前承認一項欺詐和5項偽造罪名,裁判官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控罪嚴重,但考慮被告年老,明白她喪夫後不欲搬離住所,遂判她監禁4個月,但緩刑18個月。
認罪的無業婦人吳阿香(78歲),昨由女兒和一名女親友陪同到庭,其女兒庭外表示,母親希望繼續在華富h居住,吳婆婆被問及身體狀況時,只回應:「無事,有心。」
留戀華富h 不想搬走
案情指,被告及其夫在1968年獲編配華富h一單位,去年10月她申請從租約中剔除丈夫名字,及後房委會收到被告過往繳交的5份訛稱自己和丈夫同住的公屋住戶資助政策入息申報表,發現其夫早於1989年已逝世。被告今年3月7日被捕,警誡下承認,在5份申報表中冒其夫簽署。
辯方求情時表示,吳婆婆丈夫離世後,她對華富h住所有所留戀,不想搬往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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