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社民連成員黃浩銘被控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涉嫌衝擊特首曾蔭權案件中,再多一名社民連成員被控擾亂公眾秩序,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黃浩銘在庭上否認控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30日,與另一社民連成員黃俊杰的案件同日作審前覆核。
本年3月1日,行政長官曾蔭權出席歷史博物館的「辛亥革命百周年」開幕活動時,遇上當時手持一盒粟米斑塊飯的被告及多名示威者上前示威。事隔2個月,被告前晚應警方要求,在社民連成員陪同下到尖沙咀警署報到,警方其後將他落案,控以擾亂公眾秩序罪名。
行為可能破壞社會安寧
控罪指,22歲的被告黃浩銘於本年3月1日,在香港科學館的廣場及入口處,在公眾地方作出嘈吵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被破壞。
控方表示,將會傳召5名證人出庭作供,其中3人是警務人員,2人為街外證人,並有一段約2分半鐘的錄影片段呈堂。被告昨並無律師代表,並在庭上大聲否認控罪:「特首曾蔭權無賴,政治檢控無恥,我社民連黃浩銘無罪。」
被告庭上表示,打算聘請負責處理黃俊杰擾亂公眾秩序一案的黃汝仲律師作為其辯方律師。被告暫准以500元保釋外出。
另社民連主席陶君行、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及10多名成員,昨在法院外拉起橫額抗議,聲援被告。
遞完飯盒再衝會場示威
事發於本年3月1日,被告黃浩銘手持一盒粟米斑塊飯,待特首下車,即上前將飯盒遞上,並大叫「你知唔知米貴?」保安人員上前制止,並保護特首。黃其後在特首致詞時,再度衝上前示威。
當日另一名示威者黃俊杰,早前已被警方落案起訴,以相同控罪指他當日擾亂公眾地方秩序,前日已在九龍城法院提堂,黃亦否認控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