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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佩琪)本港去年涉及「毒駕」或「藥駕」被捕個案達84宗,按年急增逾6倍,約90%個案涉及「K仔」。港府正制定打擊措施,將於本周五(13日)把《2011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任何人在駕駛時的血液或尿液中,含有海洛英、「K仔」、冰、大麻、可卡因及搖頭丸共6種指定「零容忍」毒品,即使無呈現受毒品影響的徵狀,已屬犯罪。首次定罪,司機會被停牌不少於2年,如司機屢次重犯,法庭考慮案情後,可判處終身停牌。
《條例草案》建議,延長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行者停牌期,首次定罪的停牌期將增加至不少於5年;再犯則增加至不少於10年。法庭考慮案情後,也可判處重犯者終身停牌。草案將於本月25日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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