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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首批投考四川中國民航飛行學院受訓,並獲國泰航空聘用為二級副機師長的26歲梁朝宇,涉嫌於去年2月27日駕駛一輛車牌「BOE1NG」(波音)的Audi房車,在上水智昌路衝燈撞倒4歲男童,車輪更壓在男童頭部,在場途人合力將車輛抬起救出男童,惜送院後已證實不治,該名年輕二級副機師昨在區域法院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名受審。
代表控方的大律師王興偉指稱,事發當日男童與胞姊隨母親由上水順欣花園往名都廣場,當時童母女友人兩母子亦同行,童母等人跟從行人交通燈號橫過馬路,未幾綠燈開始閃亮,此時被告房車駛近,在無任何響號下撞向4歲男童韋仲安,男童頭部被壓在輪胎下,大量出血,途人目擊即合力抬起車輛救出男童,送入北區醫院後證實不治。控方昨傳召一名67男途人黃柏平出庭作供指當時他看見交通燈是綠色燈號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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