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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邊防支隊日前截獲3艘紅油走私船。新華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海龍 深圳報道) 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宗紅油走私案昨天再次在深圳中院開庭審理。這個涉款20億元(人民幣,下同),代號為「1209」特大紅油走私案的走私集團頭目譚氏兄弟和4名核心成員在深圳中院受審,該案更審理出海關集體腐敗案,一年中,該紅油走私團伙向深圳、惠州港海關各級公職人員「打點」的金額就高達686萬元,其中深圳海關緝私處前處長每月從該走私集團領取20萬元「工資」。
據了解,涉案的海關職員分別是深圳海關緝私局海上緝私處處長、深圳海關緝私局海上緝私處副處級調研員、深圳海關緝私局海上緝私處辦案科科長、深圳海關緝私局情報技術處副調研員兼三科科長、深圳海關緝私局海上緝私處七中隊中隊長、惠州港緝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員、惠州港緝私分局查私科主任科員、惠州港緝私分局副局長、惠州港海關緝私分局偵查科科長等10名緝私骨幹。
收3年「月薪」 10萬加至20萬
檢方指控,為了讓海關為其走私行為保駕護航,譚氏兄弟先後花了686萬元人民幣「打點」海關各級職員,使當地海關從上到下幾乎都有他們的眼線和內鬼。通過這些內鬼,譚氏兄弟對海上緝私行動了如指掌,其走私海域成為緝私行動的空白地帶。
檢方起訴書顯示,對這10名關鍵的海關人員,譚氏兄弟行賄金額從4萬元到300萬元不等,按照與走私的關聯性強弱、官職的大小進行分配。其中最少的是深圳海關緝私局海上緝私處副處級調研員鄭明強,只受賄4萬元及一些煙酒,而受賄最多的是深圳海關緝私局海上緝私處原處長黃煥光,除了300萬元人民幣外,譚氏兄弟每個月給他送錢時,還先後送了19瓶路易十三洋酒,每瓶價值2萬多元。
據檢方指控,黃煥光從2008年5月開始,每月從譚氏兄弟處領取走私「紅油」所賺取的利潤,從一開始每月10萬元,到後來每月高達20萬元,每次領「工資」時還附帶一瓶高檔洋酒路易十三,共計19瓶。2008年8月,由於譚偉軍之前的走私活動被深圳海關海上緝私處查處,譚偉軍、譚顯明懷疑是因為給黃煥光的好處費過少造成的,兩人決定將每個月送給黃煥光的好處費提高到20萬元。隨後譚顯明打電話約黃煥光在深圳長安酒店見面,在酒店門口停車場,譚顯明交給黃煥光兩個袋子,其中包括4條中華牌香煙、路易十三洋酒和20萬元人民幣現金,希望黃煥光繼續關照譚偉軍的走私活動,黃煥光表示同意並收下以上現金和煙酒。譚顯明最後一次送錢給黃煥光是在2010年1月。在當月31日,譚氏兄弟被海關擒獲,行賄活動才中止。
惠州緝私副局長 洩辦案時機
受賄後的海關人員利用職權提供的便利,包括不查緝其走私活動、隱瞞其走私活動的情報、放棄對該走私海域的查緝、將打擊行動的信息向其通報等等。如惠州港緝私分局查私科副主任科員李惠龍,他早已經清楚掌握了該走私集團走私「紅油」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情況,卻採取消極不作為的方式,放任、縱容走私犯罪。而惠州港緝私分局副局長楊國虎則在獲悉海關針對譚偉軍走私「紅油」的打擊專案行動後,讓李惠龍把行動的情報洩露給譚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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