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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工程之一,便是要在機場島以東填海,以便興建連接路接駁香港口岸。 設計圖片由路政署提供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陳寶瑤)港府正就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的司法覆核案提出上訴,為免工程嚴重受阻,當局力圖以「兩條腿走路」的方式爭取大橋如期於2016年通車,決定把工程「拆件」分期進行前期準備工作。其中,路政署昨日就大橋香港接線觀景山至香港口岸段工程,發出投標者資格預審公告,預算今年底至明年初開展工程。有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指出,有關做法罕見,顯示港府在司法覆核案中蠻有信心。 環境保護署已就港珠澳大橋環評報告的司法覆核案上訴,上訴庭已定於8月23日進行聆訊。港府為減少工程影響港珠澳大橋2016年通車的目標,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早前指會研究就大橋工程分期進行,以彌補因司法覆核及上訴而延誤工程推展的時間,而路政署亦於昨日刊憲,把部分工程「拆件」及進行招標預審。
投標資格預審公告刊憲
路政署昨日刊憲公布就大橋香港接線觀景山至香港口岸段工程,發出投標者資格預審公告,招標涉及7個建造項目,包括沿香港國際機場東岸填海23公頃、興建長約1公里的觀景山隧道、在新填海區建造長約1.6公里的雙程3線行車道、連接香港口岸及機場的道路,以及土木、機電工程等。文件亦列明當局有權拒絕任何申請。在招標文件中,當局已列明工程涉及司法訴訟,即使選定承辦商後,港府仍有權單方面取消招標,而毋須作出任何賠償。
當局預算工程於今年底至明年初展開,約需54個月,申請人需於6月27日中午前提交申請文件。路政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司法覆核裁決對大橋本地工程推展時間表有一定影響,現正研究分期進行工程及壓縮工程時間表,並重新檢視環評報告,推展香港境內各項工程的前期工作,包括為有關工程進行所需的招標程序。
路政署:工程有實際迫切性
路政署發言人表示,今次發出投標者資格預審公告,是因為有關工程項目在時間上有實際迫切性,需要盡快展開,必須抓緊時間先在本年內完成相關預審及招標,好讓工程的所需法定程序完成,並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撥款後,便可立即開展工程,以爭取實現大橋於2016年完工通車的目標。
環境諮詢委員:做法罕見
環境諮詢委員會成員文志森表示,當局在工程未獲批准前便進行招標預審,做法罕見。雖然招標預審提前進行可縮短時間,但容易引致各界抨擊,甚至受法律挑戰。他又稱,路政署預算最快今年底動工是「過分樂觀」的想法,相信有關當局有信心在上訴庭中取勝,但一旦敗訴,由於環評程序需時,即使即時補做基線評估,也恐怕難以趕及年底動工。
港珠澳大橋本地工程,還包括香港口岸填海工程,涉及範圍約150公頃,已展開招標。但由於遭受司法挑戰,當局已多次延長截標期,從原定4月15日延至5月13日,再延至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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