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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建築師協會建議,特區政府應逐步擴大中小型工程的豁免範圍。香港文匯報記者鄭治祖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僭建風波席捲全城,香港社會各階層的市民,亦可能觸犯法例。各界均呼籲,政府須小心處理。香港建築師協會建議,特區政府分開「大、中、小型工程」修訂新指引,在確保安全衛生的原則下,應逐步擴大中小型工程的豁免範圍、納入包括招牌等。但該會認為,屋外加建的大型工程,不應獲得豁免,包括新界鄉紳關注的「散熱」非自住天台屋,一律須即時拆卸。
支持特區政府公正執法
據了解,全港未經屋宇署批准的「疑似僭建物」,保守估計高達100萬件。香港建築師協會會長林光棋昨日在與傳媒聚會時指,全港屋外加建大型工程,均須公正執法,並同意特區政府立場,拒絕按年份及地點作出特赦,認為是不科學性的做法。
不過,他批評僭建問題「責在政府」,指當局目前的《建築物條例》過分「穩陣」及「死板」,令市民無所適,從而「被迫」有法不依。因此,特區政府有責任釋除社會疑慮,就大中小型工程發布新指引理順問題,再逐步執法。
處理須有緩急輕重之分
林光棋強調,《建築物條例》的重要原則,是確保樓宇安全衛生,故政府應「以理服眾」,詳細解釋及擴大「中小型工程」的豁免範圍。他強調,特區政府處理僭建物時,始終要有「緩急輕重」之分,「政府過去亦曾推出『十年清拆』計劃,拆卸大部分『鳥籠』。但礙於社會資源有限,相信政府未來10年會繼續擴大,故首先要發新指引,釋除社會疑慮」。
他又認為,涉及「中型工程」的室內改動,倘若不違反3項原則:不違反《建築物條例》、即不影響安全結構及面積計算,就應獲得豁免,「例如改動屋內間格,只要不影響結構牆亦可豁免,獲發屋宇署的批准及施工許可」。在小型工程方面,他支持政府在簷蓬、衣架、冷氣機以外,把豁免規定擴展至外牆招牌。
指「散熱」非豁免理由
當被問及新界鄉紳普遍加建「天台屋」以散熱的現象,林光棋坦言,在樓高3層的丁屋再額外加建「天台屋」,已超越《新界建築物條例》豁免範圍,須受《建築物條例》監管。他認為,散熱並非可接納的豁免原因,故即使沒有即時危險,亦需要盡快清拆,「當然每個規管都有原因,興建不周,甚至積水滲透鋼筋,隨時會引發倒塌危機」。他強調,依法確保樓宇結構安全,實為公民責任,責無旁貸。他說,協會樂意配合條例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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