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每年均有不少人投考公務員,而在新高中學制下,政府聘請公務員的資歷亦備受關注。政府昨日公布,在2012年7月20日或以後聘任公務員時,將會接受新高中學制學歷。為符合公務員職位以中學教育程度定為入職學歷的要求,申請人如完成新學制下中一至中五各級學業,將會被視為等同完成在舊學制下中一至中五各級學業。
新舊學制成績互相比對
任何5個中學文憑科目成績(包括: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符合現時「香港中學會考(會考)五科及格」的要求。另外,任何5個中學文憑科目成績(包括: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符合現時「香港高級程度會考(高考)兩科及格和會考三科良」(一般稱為「2A3O」)的要求。
為符合公務員職位的語文能力要求,申請人在中學文憑中國/英國語文科取得第3級及第2級成績,會分別被視為符合該會考語文科目考獲第3級及第2級成績的語文能力要求。申請人如在中學文憑新高中科目或應用學習科目分別取得第3級或「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會被視為符合在高考同類科目考獲E級,或在會考同類科目考獲C級成績的要求。申請人在中學文憑新高中科目或應用學習科目分別取得第2級或「達標」成績,會被視為符合在會考同類科目考獲E級成績的要求。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表示,大部分非學位公務員職系的入職要求,都以特定的中學教育程度,或會考及/或高考成績作為基準。
工作小組就比對擬安排
當局在公務員聘任上,繼續接納在舊中學學制下取得的學歷以及會考和高考成績的同時,亦須制訂安排,把新學制下的學歷和中學文憑成績,與舊學制學歷及會考和高考成績作出比對。為此,由公務員事務局、教育局、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和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代表組成的工作小組,就有關事宜進行研究,並擬定安排。
徵詢各方意見均表支持
發言人補充,當局已在較早前就有關公務員聘任的比對建議徵詢有關各方意見,包括各局及部門、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公務員敘用委員會及職方的意見,均對有關安排表示支持。
另外,在參考教育局建議後,公務員事務局決定,在新學制下,頒授經本地評審的高級文憑及副學士資歷均符合入職學歷要求定為副學位或以下的學歷。持有這些高級文憑及副學士資歷的人士,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亦將被視為達到中學文憑英國語文科第3級及中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擬推新毅進新基礎文憑
教育局現正與有關機構研究推行新毅進計劃,而職業訓練局亦正研究推行新基礎文憑課程。公務員事務局會繼續與教育局研究有關以新毅進計劃及新基礎文憑學歷申請公務員職位的安排,並於稍後公布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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