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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前總統」李登輝(前左)、劉泰英(前右)涉侵佔779萬餘美元,檢方30日起訴2人。 中央社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消息:台灣卸任「總統」李登輝被指非法挪用「國安密帳」遭起訴,特偵組30日宣佈全案偵結,將以「侵佔公有財物」與洗錢等罪名,起訴李登輝及台灣綜合研究院創辦人劉泰英。李登輝成為繼陳水扁之後,第二位遭法律起訴的台灣「前總統」。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表示,李登輝涉案金額高達779萬美元(下同,約2億2372萬新台幣),最高可被判無期徒刑。
特偵組30日早上10點30分召開特別記者會,宣佈將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侵佔公有財物罪」將李登輝、劉泰英兩人起訴。陳宏達指出,李登輝所涉刑責最輕10年、最高無期徒刑。他說,李登輝早前接受調查時雖然矢口否認犯罪、毫無悔意,但念其已年邁及對台灣曾有貢獻,特偵組考慮請求法院量處適當刑期。
據稱,李登輝聽到自己成為被告後的第一反應是錯愕,但隨即向幕僚強調自己「清白」,表示將透過法律手段捍衛他個人的清白。
撥款攏南非 與下屬從中侵吞
案情透露,李登輝的親信劉泰英在1998年至1999年間,透過洗錢的方式將「奉天專案」中一筆2.5億元新台幣的公帑挪作他用,並從中私吞了約44萬美元,特偵組據此調查發現多筆可疑帳目。據指出,李登輝時任「總統」,竟任由下屬挪用有關公帑並在公文上簽字,先後多次以洗錢方式挪用超過779萬美元的公帑,且在事後仍砌詞否認,冀求卸責,故綜合許多證據與證詞後,決定起訴李登輝及劉泰英。
據了解,使李登輝遭受「晚年劫」的「奉天專案」是他在1994年「總統」任上成立的「外交」備用基金。他在同年5月走訪南非時,向當時的南非執政黨承諾1050萬美元的金錢援助,該筆款項即由「奉天專案」支付,其後「外交部」歸還款項時卻有部分款項下落不明。
扁曾爆李以假單「填數」
據悉,「李案」得以曝光是因為陳水扁在2008年8月遭特偵組搜查時,向特偵組指出李登輝亦曾利用人頭戶匯款十億台幣到海外,亦暗示李登輝在管理「奉天專案」時亦曾使用假單據「填數」。李登輝當年隨即透過辦公室發言回擊,指斥陳水扁的指控全屬空穴來風、子虛烏有之事,他在同年9月6日更怒斥陳水扁「自己要死就拖大家一起死」。有島內媒體消息稱,李登輝的幕僚曾於2003年間與李登輝再談及此事,要求他把有關欠款「補正」以息事寧人,但遭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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