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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有意見認為,特區政府可考慮重開諮詢,押後通過遞補機制方案。請問,為什麼特區政府不可以撤回或押後而必須如期通過方案?
答:主要有兩方面的理由:第一,今年區議會選舉與明年立法會「超級區議員」選舉互為影響,是明年立法會選舉的重要組成部分。明年立法會新增5個「超級區議員」議席,將由全體民選區議員提名若干人為候選人,再由全港320萬選民以普選方式選出。反對派已明言若選上「超級區議員」議席,便會辭職搞「公投」,不僅其激進對抗、挑戰中央、違法違憲、分化社會的行徑升級,而且一個議席就相當於耗用「五區公投」所浪費公帑,因此必須及時堵塞漏洞。由於9月區議會選舉就將接受參選人報名,因此必須在9月之前如期通過遞補機制方案,讓參選者和選民得悉遞補機制的安排。若政府押後遞補機制方案,將會留下法律漏洞,有心人會借口其報名參選時還沒有遞補機制的法律,仍然會辭職再選搞「公投」。因此特區政府不可以撤回或押後,必須按期通過遞補機制方案。
第二,政府提出遞補機制方案堵塞「辭職公投」漏洞,不僅是對納稅人負責任的表現,而且是回應社會主流民意。事實上,遞補機制早已在香港社會及議會上討論多時,民意要求杜絕濫用補選的呼聲強烈,特區政府並就修訂先後聽取了多個團體的意見,在草案委員會上又吸納了不少議員意見,之後才有了法理基礎和民意基礎更加穩固的新方案,說明當局已經充分諮詢和聽取了民意,實不必再重複諮詢,以免延誤法案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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