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似心
有一位同事心腸特別好,多年前申請幾個月無薪假到加爾各答德蘭修女的慈善之家照顧傷殘者、孤兒及瀕死者;也到過柬埔寨等多國當義工照顧愛滋病童等被遺忘者;為屏東土著建屋等。問他做了這麼多年的義工,最大得著是甚麼,他應道:「我學會了甚麼是需要及甚麼僅是想要!」
這說話很值得深思,尤其是對生活在富足社會的城市人。我們每天都有不同的慾望,卻常感不滿足,加上商業宣傳物質吸引力,令我們渴求擁有,覺得有需要。
當然,今天大家可以活得較前舒服,就是一份追求更佳的渴求,科技、服務、經濟因而不斷發展。不過,差別在是為追求改善,還是為了一時的心頭滿足,前者有向前推動的作用,後者可能會造成浪費。當我們細想自己的消費模式時,看看那些改善了生活,而又有多少造成不必要的浪費,便會發覺浪費掉的金錢及物質頗為巨大,實在值得我們對消費行為三思。
在過往物質生活不比現在豐富的年代,大家一樣活得很好。當市場上的貨品五花八門,令人眼花繚亂,擁有的慾望油然而生;或許是大減價幾個字令我們在沒需要的情況下產生很想要,不應該不需要的行動。環視家中物品或櫃中的衣物,有多少是可以不要、根本沒需要、過多、造成阻礙、從沒用過、買回家後便忘掉了、心痛浪費了金錢卻不管用、委實不明白當初為何會買來這些東西等。若把這等物品的價錢加起來,肯定會令人心痛不已,你更難以接受自己何以花費這麼多去買來沒需要的東西。這些物品肯定只能撥歸「想要類」,而非「有需要」。證明了我們在消費行為上經常處於不理智。
當看到活在落後貧窮地方者生活的欠缺,我們那些只是想要的東西,原來可以成為別人的需要。在消費時多問自己一句是「需要」或只是「想要」,慾望會變得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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