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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國軒尼詩是世界知名白蘭地酒商,並不生產葡萄酒。 網上圖片
近年來,浙江眾多民企在家門口與知名跨國企業對簿公堂已不鮮見。據統計,2010年,浙江新收和審結知識產權一審民事案件4939件和4637件,同比增長74.03%和78.48%。前文提到,在審結的涉外案件中,境外權利人作為原告的勝訴率高達96.85%,這其中就包括了德國拜耳公司訴衢州拜耳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糾紛這樣的大案。據業內人士透露,許多外商企業現在都聘有大量調查員在國內各地市場打探,看是否有企業在違法生產他們擁有專利權的產品,並對侵權者提起訴訟。
外企善利用內地法律
浙江省高院知識產權庭庭長周根才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境外權利人作為原告的勝訴率高,這有多方面因素:首先,外商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普遍較強;其次,外商企業對賠款數額有充分且基本的考量,他們所聘請的律師是知識產權領域的專家;更重要的是,他們善於利用中國法律的綜合執法措施,在浙江去年的456件涉外知識產權民事案中,通過判決獲得賠償的有58件,還有369件係通過與被告達成調解或和解的方式獲得賠償。
民企打贏洋官司費3年
而反觀浙江民企,在國外雖然敢於亮劍,但應訴則以敗訴居多;即使勝訴,代價也很大。如浙江通領科技訴美企萊伏頓公司的專利洋官司,歷時三年多,雖然最終勝訴,但卻花費了700萬美元的訴訟費用。此外,有時國外企業為了訴訟方便和因為擔心地方保護主義等方面原因,常選擇在北京、上海等地,甚至在國外對我們的企業提起涉外知識產權訴訟,而且這類訴訟一般標的更高、影響更大。綜合看來,浙江民企和老外叫板的能力還是稍有欠缺,在知識產權保護的路上,浙商其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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