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上市公司東大新材料照明控股有限公司(8229)主席朱展東和胞弟兼公司董事朱植杞、胞妹朱碧鶯、一名公司女銷售經理和獨立非執行董事,涉嫌誇大2002年度的業績,藉此使公司能獲聯交所批准在創業板上市,其後又誇大海外業績,偽造2千萬元的交易金額。5人早前否認21項串謀詐騙、作出虛假陳述、串謀使用虛假文書及洗黑錢等罪名,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被告依次為東大新材料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東大照明)主席朱展東(58歲)、執行董事朱植杞(54歲)、銷售經理莫林芳(40歲)、會計經理朱碧鶯(49歲),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鄒秀芳(38歲),他們被控的21項罪名,部分為控告第3及第4被告的交替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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