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30日電 河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2次會議29日通過決議,接受開封市原市長周以忠辭去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此前,經河南省紀委初步查明,周以忠在南陽、開封任職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之便,為房地產開發商等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借逢年過節之機,收受黨員幹部款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