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內地推出港股組合ETF
■允許以人民幣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方式(RQFII)投資內地證券市場,初步金額為200億元人民幣
■擴大本港人債發行規模,以及引入不同的發債體,初定今年境內機構來港發行人債規模提高至500億元人民幣
■將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由20個省市範圍擴展至全國
■開展外資銀行以人民幣增資試點,為香港企業和銀行到內地投資提供便利
■推動香港銀行投資內地銀行間債市
■允許內地港資法人銀行參與共同基金銷售業務
■鼓勵香港保險公司,透過設立營業機構或參股方式進入內地市場
■支持港資銀行加快在廣東省內以異地支行形式合理布點
■繼續支持內地企業來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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