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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規定禁止獨資的境外律師事務所承接內地的法律案件。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聶曉輝)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帶來的挺港措施,為香港法律界開拓內地市場帶來曙光。香港律師簡松年指出,業界除了期望中央能容許香港律師參與內地法律事務,或可聘請內地律師負責內地法律案件外,亦應放寬香港律師在內地的執業資格限制。
司法試港人及格率不足1%
簡松年指出,現行制度下,任何律師要在內地取得執業資格,先要攻讀內地法律,並在每年9月全國舉行的司法考試中取得及格的成績,但對於香港律師而言,該試極難及格,北上港人的及格率甚至不足1%,目前只有約30名港人通過考試。他說:「兩地司法制度本已存有差異,加上香港法律界以英文為主要語言,但內地考試必須以簡體字或繁體字作答,繁體字更會被扣分,我的兒子考了2次也失敗而回。」他建議內地提供應試課程,或安排港澳台僑胞可以英文應試。
放棄港資格方可處理訴訟
簡松年又表示,縱然通過內地司法考試,亦要放棄香港的律師執業資格,才能在當地處理訴訟案件。他指出,內地的收入與香港有一段距離,笑稱:「香港律師放棄一切北上發展,連生活費也賺不夠」。他認為,兩地收入差距極大,難以吸引香港律師放棄香港執業資格到內地發展,期望內地能取消有關限制,鼓勵香港律師北上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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