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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選舉事務統籌鍾麗端。香港文匯報記者鄭佩琪 攝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佩琪) 2011年區議會選舉提名期明天開始,為期2周,於本月28日結束。每逢選舉都會出現「賄選疑雲」,今年截至本周一,廉署共接獲18宗投訴,涉賄賂選民。廉署特意製作《廉潔區議會選舉資料冊》供候選人及競選團隊參考,列舉多個可能「踩界」的例子,例如候選人辦免費深圳一天遊,抵達深圳後開始宣傳參選政綱,呼籲團員投他一票的行為,屬藉提供境外遊賄選買票,已觸犯法例。
新一屆區議會選舉於今年11月初舉行,議席由現時405席,增至412席;明年立法會選舉將增設5個「超級議席」,外界預料區議會選舉競爭更激烈,廉署過去數月舉辦逾20場簡介會,向政黨、有意參選人士、助選成員及選民等,介紹《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內容。
廉署選舉事務統籌鍾麗端表示,參加者的疑問主要圍繞何謂提供「利益」、計算競選開支及競選廣告宣傳。她說,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禁止任何人藉提供利益、飲食或娛樂換取選票,或以義診、免費身體檢查或派發物資等誘使選民投票,均屬違例,提醒候選人須謹慎行事。
正值網絡年代,預計各政黨或政治團體會盡用網絡渠道展開宣傳「攻防戰」。廉署提醒,根據選舉條例,候選人透過網誌、社交網絡、通訊網絡等發放競選廣告,牽涉的上網費、製作費等,必須納入選舉開支及作出申報,而宣傳內容必須屬實。
《廉潔區議會選舉資料冊》已上載至廉署的2011區選專頁,廉署明天起於巴士、港鐵及的士播放宣傳教育短片。市民如有疑問,可致電廉署選舉查詢熱線2920-7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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