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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建宗昨日到訪勞工處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科辦事處,並公布今日起在全港派發「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申請表。香港文匯報記者梁祖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羅敬文)港府今日起派發「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申請表,合資格人士每月可領取全額600元或半額300元津貼,勞工處會抽查約3%的申請人資料,確保不會被濫用。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最低工資令約3.4萬人喪失「交津」申請資格,當局將於3至6個月後進行初步檢討,不排除會修訂計劃細節及放寬計劃的入息限額。
港府為鼓勵基層家庭外出工作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今日起在全港72個地點派發申請表,申請人提交住戶成員入息及資產證明,通過勞工處審查後可於今年底獲發津貼,合資格人士每月可領取全額600元或半額300元,津貼追溯期以12個月為限,首批合資格人士可於年底獲批最多3,600元津貼。
須交住戶成員入息證明
申請人須提交住戶成員的入息證明,如未能出示糧單等文件,亦可填寫申請表格內的工作入息及時數自述書。勞工處處長卓永興昨日向傳媒簡介時稱,將會抽查約3%的申請人資料,確保計劃不會被濫用,而申請人住戶入息及資產愈接近上限、而申請人又未能提交相關證明,被抽查的機會較高。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示,當局去年第2季制訂申請資格時,計算全港有43.6萬人合乎申請資格,但最低工資實施後,全港僱員今年5至7月平均加薪7.6%,使3.4萬人喪失申請資格。
他稱,當局將於未來3至6個月進行初步檢討,包括考慮通脹及入息限額等,不排除提早進行原訂1年後的中期檢討。
填表郵寄或親遞勞工處
張建宗表示,「交津」計劃絕非要「留難申請人」,而是希望協助更多基層就業,強調會「以民為本」及早批出津貼,即使是露宿者,有聯絡方法亦可申請。卓永興補充,設計申請表時已盡量簡化,並培訓約50名員工,為市民解答有關查詢。
填妥的申請表可於下月3日起,郵寄或遞交到勞工處鼓勵就業交通津貼科,或投入設於勞工處各就業中心或總部的申請投遞箱。勞工處為配合有關申請,下月首2星期的星期一至星期五,以及下月17日至12月19日的逢星期一,延長尖沙咀中間道辦事處的櫃位諮詢服務時間至晚上7時半,供市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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