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閃燃(Flashover)」現象又稱「爆燃」,一般發生在密封火場。若溫度升至600℃或以上,火場內所有物件都會自動燃燒。而室內有機物料會因高溫而分解出可燃性物質,過程中所產生的熾熱氣體,會上升至天花再向平面擴散,引致室內全面升溫。當被分解出來的可燃性物質得到足夠熱量時,即可在1至2秒間導致全場同時起火,發生「閃燃」現象,令火場瞬間變成一片火海,可造成嚴重傷亡,被形容為「消防死敵」。
2007年5月22日,荃灣德士古道荃灣品質工業大廈電鍍廠3級火,27歲消防員黃家熙夥拍1名隊目及2名同僚,在火場尋找火源及了解是否有人被困期間,便因遇上800℃高溫「閃燃」,體內嚴重灼傷,終因傷重不治;另一消防隊目亦受重傷。
應灑水降溫 防氣溫續升
「閃燃」概念由英國科學家P.H.Thomas於19世紀60年代提出。他發現當現場氣溫突然飆升,天花板上出現像海嘯波浪的濃煙,濃煙呈現像雪球滾動形態的「滾燃」(rollover)等時,便是「閃燃」先兆。一旦發現「滾燃」,應立刻伏下或找物件掩護,避免遭烈焰直撞衝擊。而為防止「閃燃」出現,應及時向火場灑水降溫,防止溫度持續升高至超過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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