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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港解放軍探訪幼稚園。資料圖片
在澳門,國務院港澳辦主任王光亞被傳媒問及香港應否就《基本法》第23條立法時說,立法是應該的,但何時立法要大家達成共識。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健認同,應按實際情況決定何時立法,而最重要是立法的內容。但民主黨主席何俊仁認為,王光亞所言反映中央對《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態度有所軟化,並稱現在並無立法必要,應待全民普選特首及立法會後,才是立法的合適時機。公民黨議員湯家驊聲言,該黨並非反對第23條立法,而是認為在涉及「國家機密」及「以言入罪」定義的解釋未得到妥善解決前,不應急於立法。資料來源:《香港文匯報》,201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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