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苗苗 廣州報道)2010年,國務院批准廣東、深圳等5省、8市作為國家低碳省、市試點。廣東省副省長雷于藍在日前召開的廣東省政協十屆十六次常委會上稱,廣東省政府已經明確由南方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負責組建碳排放交易所,籌建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
此外,廣東省低碳發展「十二五」規劃已完成初步編制,正在修訂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