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爭奪龔如心千億元遺產敗訴的商人陳振聰,被下令支付華懋慈善基金高達1.4億多元訟費,但陳指華懋慈善基金要求金額過高,認為訟費應只涉及3千萬元。早前他反控華懋慈善基金「包攬訴訟」,要求基金披露「幕後捐款者或貸款者」,但亦告敗訴,且同樣須就該次訴訟而繳付訟費,雙方就多個賬單項目有分歧,聆案官羅雪梅昨指華懋慈善基金的賬單合理,判處陳振聰須繳付28萬多元訟費。
官認為賬單「叫價」合理
陳振聰一方在訟費評定中提出10多項賬單項目進行爭拗,包括處理文件的每張影印費的價錢、諮詢律師的費用,及回應律政司詢問的律師費用等,惟羅官認為有關賬單的「叫價」合理,遂批准華懋慈善基金可獲要求的28萬多元的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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