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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腳老太太在家門口納涼。香港文匯報特約通訊員林禮雄 攝
小腳,又叫三寸金蓮,俗稱為裹小腳,是把女子的腳用布條紮裹起來,使其變得又小又尖的一種封建陋俗。
據傳,纏足的始作俑者為南唐後主李煜。嬪妃窅娘,能歌善舞。李後主專門為其製作高6尺的金蓮,命窅娘以帛纏足,使腳纖小作新月狀,在蓮花台上翩翩起舞。此後,社會各階層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腳為恥,小腳為榮。明代小腳言必三寸,纏足之風,遠勝前朝。女性是否纏足,成為社會地位、貴賤等級的重要標誌。
清代康熙曾下令禁止纏足,無果而終。而光緒初年,康有為等人發起「不纏足會」,提倡廢除婦女纏足陋俗,也因保守勢力的強烈反對未能推廣。直至1899年,上海發起成立中國天足會,提倡婦女放足,並在全國各地設立分會。清末民初,在辛亥革命、五四運動的影響下,纏足遭到以陳獨秀、胡適、魯迅與周作人等人的猛烈批判。
民國元年,孫中山曾下達《令內務部通飭各省勸禁纏足文》,嚴禁婦女纏足。但在內地一些偏遠地區,仍然未能完全革除。直至新中國成立後,國家頒布政令禁止婦女纏足,這一封建陋俗才徹底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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