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纏足導致腳掌嚴重畸形。 資料圖片
一般而言,女子在5至8歲左右,便開始纏足,多由母親或熟習纏足的女僕實行。纏足時,除拇指外,其餘四指下屈,並用長布包裹,用針線縫住。通常在秋天進行,因為轉涼的天氣可減輕痛苦。大致來說,纏足可分以下階段:
第一階段 試纏:接受纏足的女孩先坐在椅上,雙腳用熱水洗淨,置於膝頭,趁腳還溫熱,將大拇指外的其他四趾,向腳底扳曲,且在趾間縫邊,灑上明礬粉,使皮膚收斂,縛緊後,亦可防止發炎與化膿。接著,以八呎至十呎長的纏足布緊纏,再用針線密密縫合固定。最後套上尖頭布鞋。
第二階段 試緊:這是最難熬的階段,費時約半年。把腳每三天拆開一次,經消毒後,將四個彎曲的腳趾再用力壓向腳心內側,每次都要把腳趾多用力腳心壓下一些,且要求少女下床走動,讓全身重量壓在內彎的八個趾頭,和用力扭傷的關節,易長雞眼、發熱、紅腫。持續至腫消,趾頭已近乎自然彎近腳底,腳型裹尖。
第三階段 緊纏:將整個腳掌的腳骨,用力扭摺,使其成為彎弓拱狀。腳部的肌肉慢慢萎縮,腳背環死的皮膚開始脫落,一段時間的出血、化膿、潰爛,壓腳下的足趾廢掉,嚴重時小腳趾會因潰爛而脫落。
最後階段 裹彎:費時約半年左右。讓腳背高高隆起呈弓形,腳底則深深凹入,纏完後窪口,可達四厘米深,俗稱「折腰」,狀似拱橋。期間不僅要用纏腳布、小鞋束縛其足,還要用竹箸像打石膏一樣固定。這樣便能成為一雙「弓足」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