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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票時間:7:30am-10:30pm
■ 投票地點:選民獲編配的指定投票站資料已載於投票通知書;該站會鄰近於正式選民登記冊所登記的住址
■ 投票步驟:
1. 選民於投票時間內帶同身份證到投票通知書指定的投票站;
2. 在投票站內向工作人員出示香港身份證核實身份;
3. 選民將獲發選票、紙板和刻上「(剔號)」的印章;
4. 選民在選票上選擇你屬意的候選人,然後將印章蓋在其姓名旁邊的圓圈內;
5. 把已填妥的選票對摺一次,以遮蓋選票上的記號,然後放入投票箱內。
■ 注意事項:
1. 只可投票選1名候選人
2. 必須使用投票站提供的印章,不能以筆或其他方式填劃或刪改選票
3. 如在選票上蓋印時出錯,應把選票交回投票站主任和要求換取另一張選票
■ 查詢:瀏覽選舉網站www.elections.gov.hk;或致電熱線 2891 1001
資料來源:選舉事務處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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