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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債危機一發不可收拾,乃拖延肇禍。《紐約時報》指出,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2009年指希臘不能還債,但歐洲領袖不願接受希臘須撇帳的現實,選擇拖延,幻想希臘推行緊縮政策後可自行承擔債務。剛離任的歐洲央行行長特里謝(見圖)更是罪魁禍首。
IMF淡化違約風險
該2009年報告指出,若希臘是一家公司,市值便為負510億歐元(約負5,463億港元),早已破產。希臘不滿,IMF遂修改報告,淡化違約風險。當時希臘已需債務重組,但這字眼在歐洲領袖眼中是大忌,特里謝更斷言,無一歐洲國家容許破產。
當時希臘信貸評級尚可,還能夠從市場借錢還債。到了2010年初,銀行和投資者愈發不願出資,前財長帕帕康斯坦季努公開求援,德國總理默克爾卻猶疑不決;希臘政治經濟學家公開提議希臘違約後被指「叛國」;特里謝認為緊縮才是重點,並強硬表態:「不削赤便不援助。」言論進一步擴大市場恐慌。
希臘愈加危急,歐洲領袖2010年4月才開始構想援助基金。美國提供意見,但歐洲稱基金構想規模只有600億歐元(約6,427億港元),把他們嚇傻。最終歐洲同意建立4,400億歐元(約4.7萬億港元)的歐洲金融穩定機制(EFSF)。
但援助救不了希臘,緊縮更將它推到懸崖,接下來愛爾蘭和葡萄牙相繼求援。荷蘭和德國提出希臘重組債務,特里謝駁斥,指歐洲央行已購入大量希債,減值會使央行損失慘重。
到了希臘須第二次尋求歐盟援助時,竟然是由該國銀行界代表告訴總理和新財長,希債投資者須接受「剃頭」減值。結果,歐盟峰會先後定出21%和50%減值;但花旗認為50%未夠,須85%。 ■《紐約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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