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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任宏指,如學資處將拖數者的負面信貸資料交予信貸資料機構,可能存在4大問題。資料圖片
——建議存4大問題 私隱署月底與教局詳細討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劉思諾)政府學生資助辦事處擬推出10招改善「免入息審查貸款計劃」(Non-means)措施,包括將拖數者的負面信貸資料交予信貸資料機構,以阻嚇拖欠還款。不過,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昨日直指,有關建議存在4大問題,除欠缺監管和問責性外,信貸資料機構運作不透明,也難以確保對學生的信貸評核是否準確,至於學資處要求借款人提供信貸報告,亦可能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及為其他機構開先例,引發未來更巨大的私隱風險。教育局稱,理解私隱專員的關注,雙方已約定本月底會面詳細討論內容,以有效保障私隱。
就學資處的新措施,私隱專員公署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力陳多個潛在問題。蔣任宏表示,原則上支持政府當局加強力度對付拖欠還款,但對上述建議有保留,他指,目前香港主要只有環聯資訊一間具規模的個人信貸資料機構,由於環聯是海外公司,不受金融管理局直接監管,擔心讓環聯處理學資處提供的資料,欠缺監管和問責性。蔣任宏又指,環聯給予信貸評分的計算方式,是專有及機密的資訊,欠缺透明度,被評估者(學生)不能挑戰其準確性,因而可能對他們不利,以及難以衡量對被評估者所產生的信貸影響。
其他機構或有樣學樣
蔣任宏又強調,信貸資料機構的系統是用以評估客戶信貸風險及能力,阻嚇拖欠還款並非其功能;而一旦落實學資處建議,也有可能令其他渴望向客戶追討欠款的政府部門,以至私營機構模仿,以追討欠稅、水費及電話費等,他直言「擴大信貸資料提供者的涵蓋範圍,所產生的私隱風險可以是不成比例的」。
另外,就政府提出年紀較大且首次借貸的大專生,需要先向學資處提供信貸報告以作信貸評估。蔣任宏表示,有關建議未有訂明還款能力是否批出貸款的重要準則,令學資處有收集超乎適度個人資料的嫌疑,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原則。
議員質疑侵學生私隱
昨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上,亦有多名議員質疑向信貸資料機構提供欠款學生資料的做法並不恰當,除可能侵犯學生私隱,亦會於商界帶來涉露私隱的「連鎖反應」危機。議員劉秀成認為,政府可考慮其他方法阻嚇拖欠還款,如仿效外地對未還清債務的學生只發「暫准文憑」等。浸大學生會會長楊益強指,學生代表需要了解有關措施內容,作進一步探討。
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回應指,向信貸資料機構呈交私人資料前,各機構都要經過私隱專員公署批准,相信不存在連鎖效應,該局副秘書長梁悅賢則指,按計劃學資處只會將拖欠逾1年、欠款超過10萬元的個案資料提交,涉及約600人,而若拖欠者全數還清款項,學資處亦會於1年內主動要求刪除資料。
教局稱入稟影響更大
教育局發言人補充指,按計劃環聯亦須嚴格遵守私隱條例,而若年長貸款者本身有超過1年及10萬元的拖欠還款,學資處會降低其最高貸款額上限,以減低拖欠或壞賬風險,做法是建基於現行信貸資料的運作機制。發言人又稱,相比把部分較嚴重拖欠個案的負面信貸資料提供予信貸資料機構,如由學資處及律政司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區域法院追討,欠款人的資料將會更快被披露,建議已對個人資料有所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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