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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外號「小豬」的著名台灣歌星羅志祥今年7月來港舉辦演唱會,19歲無業少女覷準時機,在網上討論區聲稱可託熟人低價購票,得款後卻去如黃鶴,騙取16名歌迷逾2.7萬元,更為了脫身,自稱受騙報假案。
被告母求情自省 官表尊敬
被告呂美儀早前承認16項欺詐及一項誤導警員罪名。裁判官昨於判刑時表示,被告犯罪嚴重,本來難逃監禁,但考慮到感化報告評價正面,而且被告家人願意支援。他又讀出被告母親求情信寫道﹕「今次的事,是否我有地方要改善,再感染和教育我個女」,指為人父母如此,值得尊敬,希望被告珍惜機會,勿再被消費私慾蒙蔽自己,遂判處同期執行感化令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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