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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局或社會福利署接報
內地:通過鄰居舉報或自己投訴
香港:專職社工立即趕到現場
內地:通過電話進行心理感情疏導或到現場與相關人員交涉
香港:將兒童轉移到安全地點
內地:不能做,對嚴重事件會拍照取證,送醫院以及報警
香港:把兒童送到監護人親友或志願者家庭臨時照看
內地:不能做
香港:社署對懷疑被虐兒童做健康和心理檢查,判斷他們是否確實遭到虐待,或在撒謊。調查監護人,檢查其精神狀況
內地:無相關官方機構
香港:法院根據調查人員和監護人的陳述和證據,判決是否將兒童返還監護人,或繼續寄養,如送入兒童之家等
內地:無相關處理辦法,通常進行民事調解,受虐兒童送回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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