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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與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陳德霖續簽為期3年的貨幣互換協議,互換規模擴大至4,000億元人民幣。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馬子豪) 所謂「貨幣互換」協議,為兩地銀行在必要時,透過另一方的分支機構提供短期流動性。此為備用的防守措施,並非常用措施,並非代表人民幣可隨時供給本港。儘管如此,市場人士仍認為有關措施對本港的人民幣離岸市場的發展,可起穩定及支持作用;而在危機時,可確保本港人民幣的流動性。
增潛在資金空間 非隨時可動用
�琤芼�行(0011)執行董事馮孝忠表示,是次新增額度為用以防範危機,假設全球不幸再發生金融危機,金管局便可利用機制為港銀補充資金頭寸,避免離岸人民幣匯價出現巨大波動。
�琤芮瑊z學院商學院院長蘇偉文教授則指,額度增加後,銀行潛在可運用的資金增多,可有更多空間去發展人民幣業務;亦相信隨著未來境外商貿需求不斷擴張,擴大後的貨幣互換協議,可進一步穩定香港作為境外第一人民幣結算市場的地位。
事實上,自08年金融海嘯以來,人行已與香港、韓國、馬來西亞、印尼和阿根廷等多個地區簽署貨幣互換協議,主要用途為配合貿易結算或是融資功能,其中香港更擔當發展人民幣離岸業務的後盾的角色。財資市場人士陳鳳翔指出,相較人行跟其他國家的貨幣互換協議,本港的規模最大,相信是為促進香港發展成離岸人民幣中心,且本港投資工具較多,兩地貿易金額亦龐大,故再擴大互換規模屬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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