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上調扶貧標準一直是中國各界熱議的公共話題。中央29日決定,將農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人民幣(2010年不變價)作為新的國家扶貧標準,這一標準比2009年提高了92%,提高幅度創下了自該項政策出台以來的歷史之最,這不僅表明政府消除貧困的決心,也體現了國家實現包容性增長的信心與承諾。
有資料顯示,中國在2008年前有兩個扶貧標準,第一個是1986年制定的206元的絕對貧困標準,到2007年時調整為785元。第二個是2000年制定的865元的低收入標準,到2007年年底,調整為1,067元。2008年,絕對貧困標準和低收入標準合一,統一使用1,067元作為扶貧標準。此後,隨著消費價格指數等相關因素的變化,標準被進一步上調至1,196元。
創政策出台以來歷史之最
雖然是次扶貧標準提升力度空前,但與國際水平對比可以發現,中國式扶貧標準依然過低,覆蓋範圍過窄,扶貧力度尚不夠。2010年,中國GDP首度超越日本,位居世界第二。但據世界銀行報告,中國貧困線標準在被調查的75個國家中是最低的,甚至不及人均GDP遜於中國的印度。
在現行的匯率下,2,300元人民幣相當於361.36美元,日均0.99美元,僅為國際日均貧困標準1.25美元的79%。若將中國的貧困線標準提升至日均1.25美元的國際標準,那麼需要扶貧對象將會擴大至1.5億人。正因為如此,業內人士紛紛評價稱,中國今次上調貧困標準線的幅度之大值得稱讚,一系列後續政策的提出,更足以體現中國正視現實、勇於擔責的大國風範。然而,與國際最低標準相比仍存在較大差距,因此,對於扶貧,作為人口第一大國,中國所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還應重視差距,繼續提升扶貧標準,抑制貧富分化加劇,促進社會公平。 ■鑫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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