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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現職本港金杜律師事務所助理律師的一名內地「尖子」,疑因與客應酬豪飲後,乘醉返抵珀麗灣寓所,先在樓下大堂一清喉嚨並口吐「飛劍」,惹來男住客不滿而起爭執。「尖子」揮拳打人,更回家手執菜刀追出圖威嚇對方,幸而男住客及時逃出大廈外,與保安一同抵門相拒,事後報警將之拘捕。「尖子」昨於法院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練錦雄當庭著人將涉案20米厘長的利器呈來端詳,不禁道:「呵,都幾得人驚�怴I」不過仍准其以5千元保釋,候至下年1月13日判刑。
獲前北大校長代求情
控罪指,被告黃文(38歲),涉於本年8月16日在葵青珀麗路寓所地下電梯大堂,手持利刀意圖威脅一名住客。辯方資深大狀駱應淦求情表示,被告為吉林省高考第一名,取得北大英國文學學士及法律系碩士後,更負笈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律系修讀博士,先在紐約州執業,其後來港掛牌,負責收購融資業務;又呈上其80歲軍人父親、前北大校長等多封求情信,稱其品學兼優、禮貌謙遜。
辯方續指,被告現已信佛戒酒,日誦《金剛經》懺悔。但法官表示,被告行為是任何文明社會不能接受,念其或受律師公會處分,足以使他最終一無所有。法官擬先行索閱心理、精神、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再作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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