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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懲教主任黎秀慧就公職人員收受利益控罪出庭應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2名女懲教員涉嫌為女囚犯與其獄外男友轉達消息,從中以各種藉口詐騙對方53萬元,終被廉署起訴,昨到荃灣裁判法院提堂,各准以2萬元保釋,至12月20日轉到區域法院答辯。
首被告吳淑怡(36歲),為懲教署押解及支援組二級懲教助理,她被控於2009年12月29日至本年3月23日期間,向因洗黑錢罪在囚女犯伍巧梅及其男友盧國祥,索取一個「LV」手袋及鑽石金飾;又訛稱需錢支付在澳洲父母的生活費及中風祖母的醫藥費等,索取50萬元與一筆3萬元借貸,被控一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3項企圖欺詐罪。
另一被告芝麻灣懲教所醫院懲教主任黎秀慧(47歲),則涉於去年2月22日與3月23日,向盧索取一份建築工程的升降機採購合約及收受一部筆記簿型電腦,作為協助通信的報酬,被控一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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