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總統吳登盛昨日簽署新法律,首次允許民眾舉行和平示威活動。這是緬甸進行的一系列改革中的最新舉措。美國對緬甸改革步伐表示歡迎,但表示還需進行更多改革。
緬甸軍政府過去禁止示威,新法律要求示威者至少提前5天向政府申請,示威地點須避開政府機構、大使館、學校及醫院,若申請遭拒可上訴。警方有權不批准,但須說明理由。分析表示,新法律將賦予當局權力限制示威的規模。 ■中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