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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鄭治祖) 對昨日有區議會候選人到選舉事務處投訴明愛培德中心青年宿舍有13名登記選民,懷疑有人虛報地址,並質疑選舉事務處沒有認真核實選民申報的地址。選舉事務處發言人在回應時強調,任何人倘發現有選民提供虛假的登記資料,可向選舉事務處作出舉報,當局會跟進有關個案,若有需要,會將個案轉交相關執法機關調查及跟進。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在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強調,當局處理選民登記表格的程序十分嚴謹:合資格人士在填報地方選區選民登記申請表/更改住址通知書時,須要簽名確認在申請表上提供的住址為其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過程中如遇有懷疑的個案,例如地址資料不齊全或疑似商業地址,會要求申請人提供進一步的詳情。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資料,選舉登記主任可決定不進一步考慮有關的申請。在完成處理選民登記申請後,選舉事務處亦會向有關選民發出確認通知書。
被問及市民能否申報臨時宿舍為其選民登記地址,及法例有規定某類地址(如宿舍、公共樓宇等)不可以申報作為其主要住址時,發言人只重申,根據《立法會條例》(第五百四十二章)第二十八條,任何人申請登記為選民,在提出申請時呈報的住址必須是他在香港唯一或主要的居所。根據該條例,某人在香港的唯一或主要居所,即該人所居住的並屬該人唯一或主要家居的在香港的居住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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