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媒體報道,一名在中國因走私毒品罪被判死刑的菲律賓男子8日被執行了死刑。據報道,這名35歲男子中午在廣西柳州被注射毒針處決。行刑之前,他獲准與4名親友短暫見面,表現平靜。
這名菲律賓男子2008年9月企圖從馬來西亞將1.5公斤海洛因運至中國,於桂林國際機場被捕,其後被判死刑。
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曾經要求中國政府,將這名男子改判終身監禁,但遭到拒絕。
此前,《菲律賓星報》12月4日報道,菲律賓外交部表示,菲律賓副總統比奈請求訪華,為該名已被中國判死刑的菲律賓毒販求情,但中國拒絕比奈的訪華請求,並表示不會推遲那名菲律賓男子的行刑日期。菲律賓外交部表示尊重中國的法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裁決。
外交部:司法機關依法審理
此外,外交部發言人洪磊8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毒品犯罪是世界公認的嚴重犯罪。中國是法治國家,司法機關對菲律賓毒販依法進行審理,並且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和待遇,按國際公約有關規定履行了相關義務。中菲之間就該案件一直保持著溝通,有關的溝通渠道是暢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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