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界別分組投票人投選的候選人數目,不可多於所屬界別分組的席位數目。其中,全國政協、鄉議局、港九各區議會及新界各區議會4個界別分組的投票人,更須特別留意可投選的席位數目。
根據目前的法例安排,該4個界別分組將獲分配10個「特別委員」席位,其中4席分配予全國政協界別分組,而鄉議局、港九各區議會及新界各區議會的界別分組則各獲分配2席。
不過,該4個界別分組的投票人在投票時,只可以投票予不多於有關界別分組的席位數目,其中不包括「特別委員」:全國政協為51席、鄉議局為26席、港九各區議會為57席、而新界各區議會則為60席。在這4個界別分組選舉中未獲選出但獲得最多票數的候選人,將會按次序成為「特別委員」。 ■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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