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票站開放時間:上午7時30分至晚上10時30分
2.投票程序
■須帶備身份證明文件
■按投票通知卡上列明的指定投票站投票
■於投票間內用投票站提供的筆親自填滿所選擇的每名候選人姓名旁邊的橢圓圈
■如有需要,可要求投票站主任或其副手在1名票站工作人員的見證下代為填劃
■把填妥的選票放入投票站所提供的封套內,然後按封套上箭嘴指示的方向放進票箱內
3.注意事項
■投票人投選的候選人數目,不可多於所屬界別分組的席位數目,選票上會清楚列明有關的席位數目
■全國政協、鄉議局、港九各區議會及新界各區議會投票人須特別留意可投選的席位數目
■不可摺疊選票或封套
■投票人可帶備一張載有他們所選擇的候選人的號碼的紙張,但不可在投票站內向其他人展示或將紙張留在投票站
■在投票站內不可使用手提電話等電子通訊器材、拍照、錄影或錄音
■嚴禁在投票站內派發選舉廣告和展示宣傳品,如徽章、標誌、衣物或頭飾
資料來源:選舉事務處
製表:香港文匯報記者 鄭治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