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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石當選為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喬石和萬里擁抱。
——田紀雲回憶與喬石相處的歲月
過去,絕大多數經濟方面的法律是由國務院各部門起草的。現在,除有些法律繼續由他們起草外,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更多地牽頭組織各方面力量特別是專家學者,來起草法律。在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擬起草的115件法律中,有36件是由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承擔的。
八屆人大及其常委會任期內,共審議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草案129個,通過118個。其立法速度是前所未有的,立法質量也有了提高。經過五年努力,在規範市場主體、維護市場秩序、完善宏觀調控、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和對外開放等方面,都出台了一批重要法律,如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等。本屆任期內制定的有關市場經濟方面的法律,連同以前制定的有關經濟法律,初步構成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制框架,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培育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條件。
強調貫徹執行 力糾以權壓法
喬石同志認為:「法律制定後,還必須堅決貫徹執行。如果我們制定的法律得不到實施,實際上等於沒有法。」為此,他強調,八屆人大常委會要強化對憲法和法律實施的監督,維護憲法的尊嚴和法制的統一;要下大力氣糾正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以言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不允許任何組織或個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權;要加強對行政、審判、檢察機關的工作監督,建立起對權力的有效制約和監督機制;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是國家監督中最具有權威的有法律效力的監督,在加快改革開放、實現由傳統的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換的過程中,更需要發揮國家權力機關的作用。
完善監督職能 重要等同立法
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完善人大監督職能方面做出了很大努力。常委會堅持把法律實施情況的檢查監督,放在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上。在開局之年,就制定了《關於加強對法律實施情況檢查監督的若干規定》,使這項工作進一步程序化、制度化,更富有成效。五年內,常委會對21個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向常委會作了報告,還向全國人大會議作了關於農業法執法檢查情況的報告。這對於促進法律的實施、增強廣大幹部和群眾的法制觀念,起了很好的作用。從1996年起,常委會在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預算執行情況報告的同時,還安排聽取審議審計署關於中央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開闢了對預算執行情況監督的新途徑。(四之二) ■來源:求是理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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