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我的愛在大陸,根在大陸,把事業也留在了大陸。」這是2004年春節,台商傅漢光(見圖)接受廈門媒體採訪時的深情表態,他平日助學、扶貧的義舉也頻頻見諸報端。但2007年6月廈門警方的一次行動,徹底揭開了這位台商的「事業」真相:他所領導的詐騙集團,行騙涉案金額超過1億元新台幣。
傅漢光的金正品商貿有限公司就設在廈門永同昌大廈29G和18D室內,乍看之下是一間普通的業務推銷公司。而暗中他就地招募了一批業務骨幹,再由骨幹發展親友充實詐騙團隊,所有作業流程精心分為3線有序進行。
「義商」騙財逾億元
首先,1線人員按照傅漢光提供的台灣地區民眾電話號碼簿向台灣民眾撥打電話,冒充台灣銀行工作人員,謊稱對方身份資料洩露導致銀行信用卡被盜刷,騙取對方信任,套取對方姓名、電話等身份資料,並建議對方向「警政署金融犯罪調查科」報警,而後將上述資料轉給2線人員。
錢轉「安全賬戶」即蒸發
緊跟著,2線人員根據1線人員提供的客戶資料,冒充台灣地區「警政機構金融犯罪調查科」工作人員與對方取得電話聯繫,進一步套取對方詳細身份資料,同時謊稱因辦案需要必須凍結對方名下的所有銀行賬戶,建議對方聯繫台「金管會」,將銀行賬戶內資金轉入所謂的「國家安全賬戶」。
隨後,負責冒充「金管會」主任的3線人員向對方撥打電話,繼續騙取對方的信任,並以要保證對方銀行賬戶內資金安全為幌子,騙使對方將銀行存款轉存到實際上由傅漢光合作方控制的所謂「國家安全賬戶」內。
根據警方公佈的資料,自2007年2月13日到同年7月11日,傅漢光等74人組成的詐騙團伙,採取上述方式先後向台灣民眾詐騙得手共計113筆,騙得新台幣六千餘萬元,實際涉案金額超過新台幣1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