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酒樓男侍應負責抬輪椅食客上落樓梯,開工第4天即扭傷左背,此後仍要用未傷的右手抬輪椅,須經常向不同醫生求診請假,惟遭上司輕蔑對待。前年6月,侍應準備抬輪椅食客時,即時被老闆叫「不用搬」,男侍應後遭解僱。他早前入稟區院,指出涉案酒樓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並要求索償損失5.5萬多元及其他懲罰性賠償。
原告人簡志成(47歲),入稟控告答辯人為位於荃灣荃威花園第一期的彩龍船酒家有限公司。
簡作供指,他於2007年4月於涉案酒家任職侍應,工作範圍包括抬食客的輪椅上落樓梯,他於上班數天後便弄傷左背,其後便間中以一個月5天例假及請病假,到不同的診所及政府醫院求診。簡承認有醫生報告指他是可以做粗重的工作,指痛楚只來自心理因素,以及X光顯示他傷勢沒有大問題。簡又堅決否認酒家是因為其經常請假而解僱他。
抬客面露難色 東主叫「不用搬」
涉案酒家東主梁振華表示,他早已聽聞酒家經理指簡工作散漫及經常請病假,後因看見簡為客人搬輪椅時面有難色,於是出於好心叫簡「不用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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