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中信泰富(0267)於2008年「炒I」外匯累計期權合約,遭警方要求搜查公司文件,中信泰富以法律專業特權拒絕,但高院早前已否決涉案6份關鍵文件擁有的特權,中信泰富再次為逾1,600份文件,包括會議記錄及證監會會見公司董事的謄本,向法庭申請禁制披露,惟法庭認為其中有文件已向第三者披露,不涉保密,下令於2008年9月7日事發後的大部分文件均須解封,提供予警方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