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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萊達11月發佈公告稱,其財務總監和總經理被深交所通報批評。
11月25日,上市剛一年的聖萊達發佈公告稱,因違規動用募集資金4,740萬元購買理財產品且未披露,其財務總監和總經理被深交所通報批評。
按照相關規定,募集資金是不允許用來購買理財產品的,聖萊達兩次直接從募集資金專戶中劃出資金購買理財產品,而沒有經過「適當的處理」,或與其上市時間不長,對「規矩」不熟有關。
據知情人士透露,其實只要經過並不複雜的置換,將募集資金變為自有資金,就能名正言順的進入理財市場。
據了解,一般情況下,企業會將自有資金先投入到擬募資的項目,等到項目募資結束後,再發佈公告用募集來的資金置換出原來的自有資金,或者以補充流動資金為名,將募資變身為自有資金。如此,企業便可以購買理財產品,從而獲取豐厚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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