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記者 趙建強
正當本港仍為「置安心」設立封頂價,及新居屋補地價機制爭吵不休,討論是否有幫人炒樓之嫌的時候,北京已傳出全面改革經濟適用房等資助房屋的轉售機制,消息指凡於2012年1月1日後購入類似單位的買家,未來單位只可由政府回購,杜絕「經適房」變為「商品房」的問題。
內地經濟適用房與本港居屋制度類似,政府以較低廉的價錢,出售予一些特定階層,但與本港居屋不同的是,經濟適用房滿一定年期後(現時為5年),即可轉為商品房出售,無須如香港般繳交大筆「補地價」方可出售,使經濟適用房淪為部分人士的投資工具,失去資助房屋的意義。
鍾劍華:無需用到這招
香港新居屋以負擔比率掛u,又以買入價補地價,而「置安心」計劃則設有封頂價,被輿論批評為幫人炒樓,如果引入類似政策,即所有單位只可由政府回購,是否可杜絕炒賣?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認為,有關措施確實可以有效限制炒風,「鰫虷a產市場失控時可以諗」,但目前「無需用到呢招」,他亦指出,相信內地實行亦會有一定困難。
沿用舊有方法已經可以
鍾劍華同意,無論新居屋或「置安心」計劃,確有助人炒樓之嫌,相信會有更多年輕人一到18歲即申請居屋,以期望合資格購買新居屋。但說到解決方法,他認為「沿用舊有方法已經可以,無需想新招」。以往本港居屋於購入6年內不准轉售,或按照一定規定由政府原價回購,6年後即可透過補地價售出。鍾劍華又指,現時在市場流通的居屋,只佔整體居屋約3成,炒風並不嚴重。
另外,由政府回購單位,亦涉及大量公帑使用問題,里昂證券地產研究部主管王艷認為,如果實行類似政策,「政府包袱會好大」,若樓價下跌,政府按原價回購單位,無異用公帑幫人炒樓,而按「市價」波動回購,亦會衍生如何擬定「市價」的爭議。她認為,現時政府已對居屋設有回購機制,「已經對佢]好好」,不應再有其他協助。王艷相信,「置安心」並非長期政策,隨著住宅供應增加即會退出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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