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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種票」的京士柏區落選者黃標。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廉政公署上周四(5日)展開第二階段代號「浪花」行動,先後拘捕27人,據悉,當中包括選舉落敗候選人黃標、其選舉代理人、一名相關人士及24名登記選民,懷疑他們在2011年區議會油尖旺區京士柏選區的選舉中,涉嫌觸犯「種票」罪行。聯同第一階段行動,廉署先後捕拘53人,並已落案起訴7人。各人暫准保釋,調查繼續。
據悉,廉署深入調查發現,該區落敗候選人黃標(53歲)、其選舉代理人及一名相關人士,涉嫌作出或企圖作出舞弊行為,即明知他人無權在選舉中投票卻促請或誘使該等人士投票。調查顯示,被捕人士涉嫌向選舉事務處提供多個分別在旺角煙廠街、通菜街及豉油街的虛假住址資料,為該24人登記為選民。其中9人曾於選舉中投票。他們涉嫌在選舉中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黃標於旺角區開設茶餐廳,有傳部分被捕「選民」曾在其食肆任職。黃在5名候選人中得票僅118票,為當中最少者。該選區落敗的林建文,日前已入稟提出選舉呈請。
前區員林浩揚提選舉呈請
另外,油尖旺區櫻桃選區的前區議員林浩揚,昨亦提出選舉呈請,指選區約一成選民即500多人,報稱住在已被收購重建且人去樓空的舊樓,更出現一屋多姓情況。林又指黃頌在選舉刊物列出的多位支持者,均未獲當事人書面同意,其選舉開支亦有問題,要求法庭裁定黃頌當選的結果無效;並指案件涉及公眾利益,要求法庭豁免他的訟費。另一位有意參選南區選區的巿民程樂蓀,不滿當局沒有解釋為何其提名人數目不足,而取消他的參選資格,又指民政事務處的職員無法找到選民登記冊供他查閱,他日前遂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要求推翻成功連任區議員黃靈新的自動當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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