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曉雪 北京報道)審計署9日公佈至2011年底辦結的30起案件和事項情況,案件涉及政府部門、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等多領域。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指出,去年全國共審計12萬多個單位,挽回損失和節省投資1,000多億元,並完成對2.6萬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
審計署在鐵路運輸企業財務收支審計中發現,鐵道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何洪達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在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審計調查中,北京市門頭溝區原副區長閆永喜因貪污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被判無期徒刑;審計署還公佈了包括中信文化傳媒集團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博倫虛假出資案、中國農業銀行湖北省分行房貸處原處長袁邦奎受賄案等在內的28起案件情況。
劉家義在8日召開的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表示,2011年1至11月,全國共審計12萬多個單位,挽回損失和節省投資1,000多億元,移送案件線索1,100多件,涉及1,300多人。
劉家義指出,全國已完成對2.6萬名領導幹部的經濟責任審計,比2010年增加1,300多名,其中省部級領導幹部35名。領導幹部負有直接責任的違規問題金額34億元,有36名被審計領導幹部和214名相關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今年重點 社保資金等
此外,2012年的經濟責任審計將特別關注地方政府性債務、財政資金用於過度超前建設和形象工程等問題。
劉家義日前並表示,今年將重點審計社保資金使用、保障房建設、農村中小學佈局調整等三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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