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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黃健靈是於2009年2月13日在舊山頂道帝景園寓所被廉署拘捕,同日自願在廉署進行錄影會面。在長達90分鐘的會面錄影中,被告直認為41歲女行政助理隱瞞盜用公款300多萬元,但強調「我和她只是上司和下屬的關係,從沒有私下晚飯或聚會,絕非朋友,我沒有報警是因為對港大或任何一方都無益處,我絕非保護她,只是給她一次自新機會」。
被告在整個會面中都以英語作答,更常滔滔不絕,還著廉署人員發現他的答案有錯誤可作出改正。
而陳秀紅已於2010年5月27日在區院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被判囚22個月,但她服刑8個月半後向上訴庭申請減刑,並於去年2月11日獲准保釋外出,等候在本案出庭指證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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